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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本格爾是路德派牧師也是教授, 他對於多如牛毛的異文而深感困擾, 他花了大半輩子來處理這個問題. 他為所有經卷寫了大量的注釋, 在譯義方面不但清楚且令人信服, 直到今日還讓許多學者值得信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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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格爾構思出了一套判斷標準, 每當碰到有問題時, 能夠多少重建原文的內容, 其判斷標準可以歸納為一句話 “越難懂的經文就越好”. 他的另一個突破是, 把大量異文轉移到這些異文的抄本. 這些抄本在複製時, 一定會和原來的樣本有相近的特徵, 如此就可以分出幾個系譜. 同一個系譜的抄本相似度會高於其他的抄本, 這就好像我們在追溯同姓宗親是不是有共同祖先一樣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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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奉新教的約翰威特斯坦 (Johann Westein, 1693-1754) 是十八世紀的學者中, 受到許多爭議的一位. 在他二十歲生日時就發表了一篇論文 ”新約中的各種異文”, 其中宣稱各種經文異文, 不會削弱聖經的可信度和完整性. 這也是我目前比較採信的想法, 只是很好奇為什麼在當時受到爭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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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相信”上帝已經將這本書一次交付給全世界, 讓人性更臻完全. 這本書包括了一切救恩所需, 不論是信仰上還是行為上的指示. 因此不同的經文異文只會影響 聖經中無關緊要的部分, 至於基本信息, 不論在哪段異文中都不會受到更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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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等他接觸到亞歷山大抄本後, 被其中的提前3:16給深深影響. 新約本身就稱呼 耶穌為 上帝, 可是在這經文中稱呼 基督為”上帝在肉身顯現, 被聖靈稱義.” 由於縮寫造成的問題, 還有被墨水額外添加及誤認的結果, 其實真正的意義應該是”以肉身顯現的那位”, 此處的 基督不再明確表明為 上帝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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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 還有一些例子說明了基督神性的意義不見了. 例如徒20:28 “神的教會, 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”, 在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就變成”主的教會, 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”. 如此耶穌被稱為”主”, 而不是明白指為 上帝了, 從此他開始強調聖父和聖子的不同, 也因此受到許多學者的反彈, 因為他的論調和危險發明會導致”蘇西尼主義” - 一個否認基督神性的教義, 可是事實會如此嗎? 是不是到現在這個三位一體的詳細定義還是有些爭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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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 他偏執地認為希臘文抄本因為有誤就覺得不可靠, 因而覺得全部都遭了竄改. 建議不要看最古老的抄本, 而是看最近的抄本, 這樣子的怪理論不被大家接受, 因為在邏輯上就站不住腳了, 我們不接受的就叫做怪理論? 符合自己想法的理論就是好理論? 我自己就變成 上帝了, 可以定義什麼是好, 什麼是不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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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爾拉赫曼(Karl Lachmann, 1793-1851) 出版了其貎不揚的希臘文新約, 卻造成了革命性的結果. 他的原意很簡單直接, 如果數百年來聖經抄寫的過程中發生了許多變化, 為何不直接製做一份第四紀末的新約版本? 不過這當然被大家所議論, 不過也為後人增加了更多的選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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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有沒有看到一個問題, 聖經包括了新舊二約, 不過所有的異文和撰改都是針對新約的部分, 舊約一點問題都沒有, 這就是因為猶太人使用的舊約部分, 對於手抄本嚴格覆製的態度, 完全超乎大家的想像之外, 為什麼新約就會這麼隨便? 這一章還提起幾位人物, 他們都對於聖經的異文有所處理, 這兒就不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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